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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篇原创奇幻add

zsk4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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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为对,何为错。求生,争抢,杀戮,欺诈,没有错。除了甘愿死去,但若为人所欺,所谓甘愿,就是个笑话,荣耀,国家,越广,越假,国家算什么?一群人的团体?内里分了一批人去镇压另一批人,一批人为镇压的人提供援助。他们又在乎吗?有句话说,做社会的一个组成,老师,军人,都是值得敬佩的。可是为什么,如果这么说,对这个世界而言,任何事物,它们都值得那劳什子敬佩?对这个社会而言,我不见得,存在于这个社会的哪个人为了活下去对这个社会而言没有一点作用。如果一个人想脱离社会,又该到哪儿?什么是社会?两个人也算社会吗?算个集体吧。也许,一个人也算,他即是人类文明社会,也是人类文明本身。若我有一个对错的准则,别人与我不一定相同,我与他人不了解,思绪不一样。但又不明白,大义,一些主动帮腔的人,他们会知道,冲突因何起,两人因何争吗?若他们有的是,大义如此,有的是,看乐子,有的是,人云亦云,此中对错,于他们对错,于那两人对错。

若我行事,后悔莫及,行事似我父辈,我父辈似这社会。而行事出于我心。是否对错社会与我参半。而代价,只会有我一人偿还。我等行事,或许并非出自本心,但于他人造成的后果。又是否到了他人的心中。我为什么后悔,因为情意?因为我亏欠了,自己坏了这份情谊,又有何脸面去见他们。若是为活下去,他人的存在即与我争夺空间,这没什么对错可分?是吗。可,我又为什么会后悔于做的不对,为了他们?还是为了我?有多少决定出于我心,而我心有多少来于世界,因为我弱,所以我的道理没有支撑,因为我蠢,所以我的力量没有施展的方向。理无力亦弱,力无理亦穷。

有的掌握权利的人说,他没有用权利对能影响到的人下最大限度的惩罚,只是借着权利的的庇护进行撒气,已经是仁慈,他的权利由被它影响的人们组成,为什么,如果说这是一种力量,那它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,这就是个笑话,而在有法律的情况下,又是否是另一种撕杀。可,法律由人们组成,又是否人人平等,为什么打人的和被打的都要被罚,而看不到的也只是当个屁放。是否是因为这太常见了,今天,咋天,还是什么时候,因为遵守规则,而被欺负过?这法律要的是人,还是一台安分守己的可燃材料,我们认一个公义,法律去束缚,保护,可它没做到?那又算什么?公职人员耀武扬武,一个市民闹了又如何,又算什么?
苦茶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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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色啊,要是打人的是女护士就好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