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lNyan:↑coukou111:↑AlNyan:↑初见Length:↑AlNyan:↑在我的字典里,女生已读不回=在她眼里我根本不存在=只要不对她产生实际的危害,自己怎么幻想她也没什么影响
哥们对跟自己无关的话题过于热衷=想找存在感=想当男主角
然后还可以把想出的故事情节隐去姓名发来征文大赛投稿,也算是在应舍去的记忆废料堆里面最后提取一次有价值的信息
把现实生活中的人当做黄色小说素材?那我很好奇你有没有把自己的挚友亲朋,比如说邻居,同学,亲戚家的小妹妹,再过分一点,自己的亲妹妹亲姐姐之类的写进小说,因为按照你在前面的想法,他们不知道=没有对她们造成实质影响=没有不妥=可以这么做
在这装什么道德模范?你撸的千百次管里面脑中就没有一次想的是真实认识的人?然后做到这一点让你心中充满了道德优越感以便审判他人,因为在你心中只要意淫认识的人就等于意淫自己的亲人?
我觉得,性幻想本身是可以存在的。面对一些具有性魅力的异性,对其抱有性幻想的确有情可原。道德本身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东西,其不能仅仅做到一棍子打死,“做不到xx”的都是道德低劣者。
对于性幻想,我目前认为可以接受的是(当然我自己是完全禁止对认识的人产生性幻想🚫,主人除外):①分清幻想和现实,不要把侵略性的目光和虚假的想象施加给真实的对象。
②不要频繁,因为过于频繁的幻想会导致①的发生
③不要是同一个人,因为这样会将目的从解决性欲转为对某个确定的对象发泄性欲,也容易对目标产生奇怪的情感。
然后再说写小说。写小说这一点其实是将私域幻想转换为了公域表达,我觉得这其实就应该牵扯到了一些尊重与同意的领域。即对方是否会愿意自己成为小说的角色。
当然对方显然也没有尊重自己,但这种时候应该做的是明确边界/表达拒绝。以暴制暴我感觉不太好。
当然我自己也存在将认识的人化用到小说里的情况,所以这一点具体有什么分别我其实还不太清楚(x)
以不产生实际的麻烦的角度考虑,人选上是联系不到的人比较好,日常仍需要打交道的人当然是尽量避免
小说的话,写完ctrl+h把名字换掉,谁知道你写的时候当初想的谁呢(
倒也是啦w从影响上来看的话很有道理www
我其实也是,虽然是半纪实的小说,但其实身份和实际的人完全对不上号ww